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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3年第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3-07-14 17:16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咨询投诉申诉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申告8319人次,环比下降2%。其中:咨询、投诉8127人次,环比下降0.6%,申诉192人次,环比下降39%。行业总体申诉率为4.28人次/百万用户。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咨询进行了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对用户投诉进行了跟踪、回访,实时了解用户问题处理情况;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分析

(一)申诉分类情况

受理的申诉中,乌鲁木齐96人次,占比为50%;伊犁21人次,占比为10.9%;喀什18人次,占比为9.4%;昌吉15人次,占比为7.8%;巴州、阿克苏各7人次,各占比3.6%;石河子、塔城各5人次,各占比2.6%;和田4人次,占比为2.1%;阿勒泰、奎屯、吐鲁番各3人次,各占比1.6%;克拉玛依2人次,占比为1%;博州、哈密、克州各1人次,各占比0.5%。

其中:服务类53人次,占比为27.6%;资费类44人次,占比为22.9%;收费类40人次,占比为20.8%;营销类28人次,占比为14.6%;网络类25人次,占比为13%;安全类2人次,占比为1%。

(二)用户主要反映问题(占比较多的5项)

1.用户套餐变更争议22人次,占比为11.5%;

2.业务计费收费争议19人次,占比为9.9%;

3.业务营销宣传争议15人次,占比为7.8%;

4.停机或销号办理争议10人次,占比为5.2%;

5.限制网速争议10人次,占比为5.2%。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各企业要按照2023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要求,持续加强行风纠风工作,进一步增强网络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感知体验,提高服务合规水平,加强网络安全及通信保障,加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决力度,坚决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以优良作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新疆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回复陌生短信、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或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随意下载不明APP,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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