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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申报网络安全保险
服务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16:20

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中国广电新疆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新模式落地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征集

请有意向申报试点的单位与保险服务机构联合开展申报工作,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3]35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详见https://www.miit.gov.cn/jgsj/waj/wjfb/art/

2023/art_1f9d212326db4d97bfdd9fba023d087e.html ),填写《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通知》附件1),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

我局将对申报的方案进行审核并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方案经评审遴选后形成《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试点申报

入选《目录》后,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可联合产业链主体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通知》附件3);行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链主”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平台企业等可结合自身风险管理需求,联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通知》附件4),并于2024年3月4日前报送至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遴选符合要求的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三、组织实施

请参与试点的保险服务机构和行业企业定期通报试点工作进展,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并于2024年11月4日前对年度试点开展情况、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创新情况、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实施情况等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报送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鹅湖路501号(邮编:830000)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晁旭阳,联系方式:0991-23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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