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新疆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通信管〔2017〕17号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各码号使用单位: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及时全面掌握我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规范码号使用行为,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16〕2266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以下简称码号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范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核配的96字头短号码、106字头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公用(专用)电话网局号,以及在我区备案启用的移动通信网HLR码、1字头/95字头短号码、跨省或全国使用106字头短消息接入代码、卫星通信网号码、信令点编码、智能业务接入码等电信网码号资源。
参加码号年报的主体:上述所有码号资源的使用者。
二、年报的步骤和安排
码号年报工作分为年报通知、数据报送、检查核实、数据入库及年报总结五个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报通知(2017年1月20日-2月28日)
我局负责组织全区码号年报工作,并将工作要求通知到各相关码号使用单位。
(二)数据报送(2017年3月1日-3月31日)
码号使用单位在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miinac.gov.cn),点击进入新疆管局子网站,在线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登录密码可通过点击“找回密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有关报送数据格式要求和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中的年报说明。
(三)检查核实 (2017年3月1日-4月30日)
我局负责对码号资源使用者年报数据进行检查核实,内容包括:各类码号资源的使用主体、码号位长、码号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码号备案及开通、码号资源占用费缴纳情况等。
(四)数据入库(2017年5月1日-5月31日)
经检查核实,将符合要求的码号年报数据统一导入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
(五)年报总结 (2017年5月1日-6月30日)
我局对全区码号年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作方法和要求
(一)本次电信网码号年报工作,对于规范码号合法使用,提高码号资源使用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准备,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码号使用单位本次年报工作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我局。
(二)本次码号年报工作将遵循“高质量、全覆盖”的要求,各码号使用单位要根据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中的年报要求,全面、认真、负责、如实、准确地填报本单位所使用的所有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关注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向我局年报联系人咨询。
(三)对不按时参加年报、违规使用码号资源的码号使用单位,我局将视为不服从通信行业管理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并按照《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及《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规范我区码号使用秩序。
(四)基础电信企业区公司在做好自身年报工作的同时,应全面清查本公司网络上码号开通情况,从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下载并认真填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上码号开通情况反馈表》。
(五)涉及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的码号使用单位应在递交年报资料前结清所拖欠的码号资源占用费。
四、联系方式
年报联系人:阿不里克木
联系电话:0991-5836303
电子邮箱:dxglc@xjca.gov.cn
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05162、010-6230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