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09 16:2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办理部门 | 新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 联系电话 | 0991-2388880 | 办理费用 | 0元 |
受理地点 | 网上办理 | 受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10:30-13:00 15:30-19:00 |
法律依据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
第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质监管理平台),实行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5个工作日前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投资规模较小的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集中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当通过质监管理平台提交《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和以下文件材料:
(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
(四)其他相关文件。
办事流程
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5个工作日前通过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投资规模较小的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集中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