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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通信管理局党组关于刘芙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13:00

新通党任〔2022〕9号


局属各单位,局内各处室:

经中共新疆通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芙蓉同志任新疆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处、机关党委)处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自2022年2月24日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新疆通信管理局党组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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