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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三季度)

发布时间:2021-11-01 15:54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咨询投诉申诉情况

2021年第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咨询、投诉和申诉5565人次,环比上升9.1%。其中咨询5376人次环比上升8.8%;投诉13人次环比上升30%;申诉176人次环比上升12.8%行业总体申诉率为4.2人次/百万用户。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咨询进行了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对用户投诉进行了跟踪、回访,实时了解用户问题处理情况,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调解、回复,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分析

    (一)申诉分类情况

受理的申诉中乌鲁木齐63人次,昌吉20人次,巴州15人次,喀什、石河子、克拉玛依各14人次,阿克苏11人次,和田6人次,伊犁、塔城各5人次,奎屯4人次,阿勒泰3人次,博州、哈密各1人次。

其中:服务类102人次,占申诉总量的58%;收费类25人次,占申诉总量的14.2%;网络类21人次,占申诉总量的11.9%;资费类14人次,占申诉总量的8%;营销类12人次,占申诉总量的6.8%;安全类2人次,占申诉总量的1.1%。

(二)用户主要反映问题

1.停机或销号办理争议;

2.套餐话费使用争议

3.用户套餐变更争议

4.套餐流量使用争议

5.无法上网或网速慢。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不断优化预警模型,推进号卡二次认证及核验流程管理精细化,深入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消费提示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公安部联合推出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当收到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时,说明可能面临“贷款”、“刷单返利”、“冒充公检法”、“杀猪盘”等网络诈骗侵害,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应提高警惕,及时中止与诈骗分子联系或止付资金,如有疑问可拨打公安机关110、96110号码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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