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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2年第一季度)

发布时间:2022-04-28 13:34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咨询投诉申诉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反映问题3686人次,环比下降24.2%。其中:咨询、投诉3564人次,环比下降24%;申诉122人次,环比下降23.3%。行业总体申诉率为2.7人次/百万用户。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咨询进行了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对用户投诉进行了跟踪、回访,实时了解用户问题处理情况;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分析

  (一)申诉分类情况

受理的申诉中,乌鲁木齐38人次,占比为31.1%;巴州16人次,占比为13.1%;喀什12人次,占比为9.8%;伊犁11人次,占比为9%;昌吉、阿克苏各10人次,各占比8.2%;和田7人次,占比为5.7%;石河子、克拉玛依、奎屯各4人次,各占比3.3%;塔城3人次,占比为2.5%;克州、哈密、吐鲁番各1人次,各占比0.8%。

  其中:服务类72人次,占比为59%;收费类15人次,占比为12.3%;资费、营销类各13人次,各占比10.7%;网络类9人次,占比为7.4%。

  (二)用户主要反映问题

  1.停机或销号办理争议;

  2.用户套餐变更争议;

  3.套餐话费使用争议;

  4.业务营销宣传争议;

  5.套餐流量使用争议。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各企业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严厉打击、防打结合、源头治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深入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各企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夯实服务基础,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信息通信服务供给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用户为先,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电信和互联网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开放合作、互惠共享,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生态。

  (三)各电信企业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处理个人信息。同时,提醒广大用户,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从正规的应用市场去下载应用软件,减少信息安全隐患,维护好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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