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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3年第一季度)

发布时间:2023-04-12 00:00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咨询投诉申诉情况

2023年第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申告8493人次,环比下降41.8%。其中:咨询、投诉8178人次环比下降40.9%;申诉315人次环比下降58.2%行业总体申诉率为7.02人次/百万用户。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咨询进行了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对用户投诉进行了跟踪、回访,实时了解用户问题处理情况;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分析

(一)申诉分类情况

受理的申诉中,乌鲁木齐145人次,占比为46%;喀什42人次,占比为13.3%;昌吉40人次,占比为12.7%;伊犁30人次,占比为9.5%;阿克苏16人次占比5.1%;巴州15人次,占比为4.8%;克拉玛依7人次,占比2.2%;石河子5人次,占比1.6%;奎屯4人次,占比为1.3%;哈密3人次,占比1%;和田3人次,占比为1%;博州2人次,占比为0.6%;克州2人次,占比为0.6%;塔城1人次,占比0.3%。

其中:服务类100人次,占比为31.7%资费72人次,占比22.9%;收费类66人次,占比为21%;营销类40人次,占比12.7%;网络类34人次,占比为10.8%;安全类3人次,占比为1%

(二)用户主要反映问题(占比较多的5项)

1.套餐话费使用争议38人次,占比为12.1%;

2.停机或销号办理争议32人次,占比为10.2%;

3.用户套餐变更争议27人次,占比为8.6%;

4.业务营销宣传争议22人次,占比为7%;

5.业务计费收费争议19人次,占比为6%。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各相关企业要加强技术业务和模式创新,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APP、小程序等产品服务,同时强化合规经营,加强用户权益保护,以优质服务供给满足群众需求,促进信息消费。

(二)新疆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下载APP时选择官网或正规应用商店等渠道,不要通过扫码或点击短信链接随意下载,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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