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3年第三季度)
发布时间:2023-10-23 11:35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申诉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申告9287人次,环比上升11.6%。其中:咨询、投诉占比95.9%;申诉占比4.1%。
电信用户申诉问题中,涉及服务争议的电信用户申诉占比32.2%;涉及营销、收费、资费争议的电信用户申诉占比55.4%;涉及网络质量、信息安全的电信用户申诉占比12.4%。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咨询进行了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对用户投诉进行了跟踪、回访,实时了解用户问题处理情况;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各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校园营销行为,严格落实“三条规范底线”、“十五个不得”等要求,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校园电信市场秩序。
(二)新疆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请勿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