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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2年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3-01-12 16:12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咨询投诉申诉情况

2022年第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申告14588人次,环比101.2%。其中:咨询、投诉13835人次环比104.2%,申诉753人次环比58.5%。行业总体申诉率为16.79人次/百万用户。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咨询进行了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对用户投诉进行了跟踪、回访,实时了解用户问题处理情况;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分析

(一)申诉分类情况

受理的申诉中,乌鲁木齐305人次,占比为40.5%;喀什115人次,占比为15.3%;昌吉70人次,占比为9.3%;伊犁66人次,占比为8.8%;巴州36人次,占比为4.8%;阿克苏32人次,占比4.2%;和田28人次,占比为3.7%;塔城18人次,占比2.4%;克拉玛依17人次,占比2.3%;哈密15人次,占比2%;石河子14人次,占比1.9%;克州12人次,占比为1.6%;吐鲁番10人次,占比为1.3%;阿勒泰7人次,占比为0.9%;奎屯5人次,占比为0.7%;博州3人次,占比为0.4%。

其中:服务类207人次,占比为27.5%资费178人次,占比23.6%;收费类168人次,占比为22.3%;营销类97人次,占比12.9%;网络类95人次,占比为12.6%;安全类8人次,占比为1.1%

(二)用户主要反映问题

1.限制用户更改套餐

2.无法停机或销号

3.错收多收乱收费;

4.强制增加业务;

5.限制网速。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夯实服务基础,明示资费标准、服务内容、适用范围等重点事项,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二)新疆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通过电子商务或网络直播等互联网渠道购买电话卡、流量充值或办理其他电信业务时,选择基础电信企业自营渠道或授权代理商,不要轻信“0元”、“免费送”等营销陷阱,谨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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