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场监管

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24年第一季度)

发布时间:2024-05-11 17:53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申诉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申告10299人次,环比上升13.5%。其中:咨询、投诉占比93.8%;申诉占比6.2%。

电信用户申诉问题中,涉及服务争议的电信用户申诉占比29%;涉及营销、收费、资费争议的电信用户申诉占比66.6%;涉及网络质量、信息安全的电信用户申诉占比4.4%。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新疆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申诉进行了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工作要求及服务提示

(一)各企业要按照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部署要求,紧紧锚定2024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明确8个方面重点工作48项具体任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焕新升级·新风行动”涉及的10项重点工作,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服务质量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信息通信综合服务能力。

(二)提醒广大用户,在使用电信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收到诈骗电话或信息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收到垃圾短信,可以通过12321等渠道投诉和举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