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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17:27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1〕77号)有关部署,支持打造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提升5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现就开展2021年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可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应满足5G应用安全科研能力、软硬件资源、人力资源和管理能力、协调动员能力和示范能力等要求(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至新疆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统称自治区级推荐单位)。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省级公司、子公司按照属地化原则向自治区级推荐单位申报。

(二)推荐。自治区级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原则上,自治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如基础电信企业专业公司牵头申报,可再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报送。自治区级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申报汇总表(加盖印章,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认定。2021年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复审并公示,最终认定“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请各基础电信企业、新疆广电公司和相关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请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自治区级推荐单位将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和初核。

四、联系方式

新疆通信管理局:马慧敏,0991-2388836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张世海,0991-4555375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杨紫平,0991-2896820


附件1 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和创建指南.doc

附件2 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doc




新疆通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工业和信息化厅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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