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一季度)
为持续推进改善电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我区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受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咨询投诉申诉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咨询、投诉和申诉6813人次,环比下降14.8%。其中:咨询6606人次,环比下降14.7%;投诉4人次,环比下降73.3%;申诉203人次,环比下降16.5%。行业总体申诉率为4.9人次/百万用户。
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诉受理中心对用户咨询进行了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对用户投诉进行了跟踪、回访,实时了解用户问题处理情况,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调解、回复,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分析
(一)申诉分类情况
受理的申诉中,乌鲁木齐84人次,昌吉、阿克苏各24人次,巴州21人次,喀什13人次,伊犁10人次,石河子6人次,克拉玛依、奎屯各5人次,哈密、和田、吐鲁番各3人次,博州、塔城各1人次。
其中:服务类114人次,占申诉总量的56.2%;资费类30人次,占申诉总量的14.8%;收费类、营销类各24人次,各占申诉总量的11.8%;网络类8人次,占申诉总量的3.9%;安全类3人次,占申诉总量的1.5%。
(二)用户主要反映问题
1.计费收费争议;
2.擅自改变套餐收费;
3.限制用户更改套餐;
4.违反服务协议或承诺;
5.无法停机或销号;
6.无法上网或网速慢。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1.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做好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明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构建用户放心的服务环境。
2.各企业要全面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5G服务工作,做到“四个提醒”,严守“四条红线”,不断优化5G服务工作举措,提高5G服务质量,提升5G用户满意度。
3.各基础电信企业在服务密码重置、解除号码挂失等涉及用户身份的敏感环节,要在方便用户办理业务的同时强化安全防护,加强客服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二)消费提示
针对近期有不法分子借疫情名义实施诈骗、窃取用户信息的情况,如“接种疫苗预约”“领取防疫用品信息登记”等,提醒广大用户,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弹窗、链接等,及时与社区防疫人员联系确认,并通过12321受理中心、电信企业客服等渠道及时举报,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