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疆信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我区信息通信行业人才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区信息通信行业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依据《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党办发〔2012〕28号)精神和国家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做更新,现请各单位推荐信息通信行业专家人选,为做好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区通信行业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工作,取得信息通信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国爱疆,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原则性强。
(二)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始终保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熟悉信息通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或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水平高、有一定威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认可度以及社会公认度。
(五)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服从调遣,能够保证参加信息通信行业相关工作和活动。
(六)在信息通信专业方面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并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专业及数量
推荐专业分别为传输与接入(有线和无线)、交换技术、互联网技术、终端与业务、设备环境。
各基础电信企业每专业推荐人选不少于5人,铁塔公司不少于2人。
四、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信息通信行业专家主要受新疆通信管理局的委托,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参与我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参与我区信息通信专业领域宣传、教育、咨询和培训。
(三)为我区信息通信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修订)和行业发展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四)参与其他需要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的活动。
五、推荐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填写《新疆信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新疆信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二)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人员相关资料报至我局。
(三)新疆通信管理局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推荐专家的建议名单并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备案。
(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新疆通信管理局,确定专家库名单。
六、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面向全区各地(州、市),根据专家条件与专业领域,重点围绕信息通信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规划、维护、经营、管理、工程建设、5G网络、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方面,认真做好专家人员的推荐工作。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以下资料报至我局:
1.《新疆信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新疆信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原件及电子版(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电子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哈丽达木、栾新卉
联系电话:0991-2388882
电子邮箱:1093601514@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天鹅湖路501号807室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