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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
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17:0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通信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各地(州、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各区属高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为加快推进《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促进5G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联合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区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1〕2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级通信管理、工业和信息化、教育部门要积极宣传“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电教馆、信息中心、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各类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按照试点内容及试点申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地(州、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要通过多渠道对试点项目加强宣传推广,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为试点项目实施提供支持。

三、各电信企业及信息技术各类相关企业,要积极梳理、加快对接,主动与相关申报主体单位沟通,共同推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包括“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按照申报书中填表须知要求填写、盖章,并简易装订成册)、试点项目申报书电子光盘1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书模板见《通知》中附件。

五、各申报主体申报时间截至2021115日,届时材料不齐全、材料不规范、材料未送达的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达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鹅湖路501号新疆通信管理局 李男 0991-2388829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416883074@qq.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

新疆通信管理局            李男  0991-2388829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魏兴民  0991-4595783

自治区教育厅                赵庆娟  0991-7606060

两部门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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