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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30 12:4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我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现将办事指南予以公示。

一、办事名称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二、设定依据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2〕86号)。

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首次申请

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由其受聘企业向新疆通信管理局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已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且成绩合格的人员,需统一由其受聘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txjs.miit.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身体健康。

2.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4.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一寸电子证件照(白底或蓝底);

3.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4.劳动合同扫描件;

5.在所属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近三月内);

6.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7.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记录表;

8.信息真实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章)。

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信息系统”向新疆通信管理局申请证书延续。

(一)延续申请条件

1.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

2.新疆通信行业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延续申请材料

与首次申请所需材料一致。

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受聘企业变更申请

(一)疆内变更

“安管人员”疆内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信息系统”向新疆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二)跨省变更

“安管人员”跨省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由变更后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发起申请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于“信息系统”中确认同意后,经变更前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审核同意,由变更后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三)变更申请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扫描件;

3.变更后所在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

4.变更后所在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近三月内)。

变更证书类别的,应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原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变更申请材料与首次申请材料一致。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雄飞,0991-238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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