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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遴选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17:29

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为做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自治区公共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新疆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选拔工作,遴选一批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安全、APP安全检测等领域技术实力强、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有效支撑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监管工作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成为支撑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投资或者中国法人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三)设有固定办事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检测设备、设施等,组织管理结构和体系清晰明确,拥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证书等网络安全相关认证资质。

(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网络数据安全服务领域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具有稳定的技术队伍,相关人员拥有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技术认证资质,具有项目实施经验。

(五)具备提供7×24小时网络数据安全应急保障支撑相关能力,具有实施网络数据安全服务必须的工作环境、实验环境、工具或软件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六)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七)提交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八)为新疆通信管理局提供过网络数据安全支撑服务并取得支撑实绩的单位优先。

二、工作要求

支撑单位应自觉接受我局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和所涉及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积极配合和支撑我局开展网络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预警、通信网络安全定级备案、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现场技术检查等)、数据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现场技术检查等)、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安全、APP安全检测等领域工作及其他相关支撑工作。

(三)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工作联系机制,保持通信畅通,定期报告网络安全支撑工作开展情况。

(四)接受我局对本单位支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支撑职责、长期配合不力、工作表现较差、违反工作要求的单位,我局有权取消其支撑单位资格,并停止下一届申请资格。

(五)入选支撑单位的有效期为两年。

三、评选流程

(一)接收申请材料(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申请单位准备申请资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新疆通信管理局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申请单位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我局承诺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1.申请书提交方式如下:

准备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三份,提交至我局。纸质版须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编目并盖章密封;电子版须用光盘刻录,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2.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组织材料初审(2024年5月上旬)

我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综合能力和优势特点,采用材料审核、量化评分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通知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予以告知。

(三)组织专家评审(2024年5月下旬)

我局组织成立网络数据安全领域专家组,开展专家评审,确定遴选名单。

(四)发布评选结果(2024年6月)

我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公布入选支撑单位名单;并向支撑单位颁发证书,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马文辉 0991-2388884

附件:新疆通信管理局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docx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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