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码号使用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及时全面掌握我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规范码号使用行为,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助力码号资源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工业化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5〕10号)要求,我局拟开展2025年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以下简称码号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的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获得新疆通信管理局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各类电话接入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本地电话网局号、公众移动通信网码号、智能业务接入码等。
参加码号年报的主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获得新疆通信管理局批准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使用者,包括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它企事业单位等。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码号使用者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在线填报码号年报信息(格式要求和操作方式详见系统说明;各基础电信企业通过年报工具填报提交);各基础电信企业梳理自查本网接入和开通的各类码号资源情况并书面报送新疆通信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码号资源使用者应自觉履行年报义务
1.如期、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码号年报信息,确保年报信息全面真实反映相关码号资源实际使用情况,码号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将作为电信网码号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
2.及时确认并更新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中本单位联系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及联系人信息;
3.及时关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并配合我局做好相关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支撑我局做好码号年报工作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码号资源的年报数据报送工作;
2.在2025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各类码号资源在本网的接入和开通情况;
3.对区公司各本地网所接入的各类码号的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提醒码号使用者开展年报工作,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三)跨地区码号资源使用者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开展年报工作。
(四)其他
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码号使用者,我局将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名单,同时纳入信息通信行业信用管理,相关违规行为将记录在案,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