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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保护通信基础设施人人有责

发布时间:2022-09-24 17:18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通信技术更新迭代,信息消费加速升级,通信需求日益增长,通信基站、铁塔、光缆等通信设施紧密融入到社会生产生活中,人为破坏、强拆通信基础设施案件时有发生。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的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是新疆信息通信行业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9月4日,阿克苏地区联通分公司网管中心发现阿拉尔市某传输设备离线,导致该区域119个4G基站中断,6000余户用户通信中断,当地居民网上办公、线上网课等日常通信受到影响。经初步排查,故障原因为光缆中断。抢修人员到达断点现场发现,光缆引上杆处,光缆严重受损,初步判定为人为破坏,抢修人员加紧抢修的同时报了警。

该事件发生后,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新疆通信管理局报告情况。局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人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随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法律法规解释等支持工作,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周边巡检维护力度,确保通信畅通。

因光缆断点附近人烟稀少,为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的民警们逐一排查案发时段过往车辆,经图像对比、调查走访,9月10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并立即将其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加强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对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 通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破坏依法进行的通信设施建设和维护活动,不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同时,通信基础设施还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

新疆信息通信行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成效转化为推动依法治疆的工作实践,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以案释法,以点带面,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讲好行业故事,树牢保护通信设施人人有责法治观念,提高全民保护通信设施的意识,营造人人保护通信设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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