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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13:25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自治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通信行业实际,制定《新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新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确保社会稳定、确保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及时研判分析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高质量推进我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切实发挥行业监管作用,有效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序稳妥推进,特成立新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一)新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艾力·玉山   新疆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成 员:闫卫东     新疆电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范培全     新疆移动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谢方洪     新疆联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靳 辉     新疆铁塔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帕力旦·艾孜母 新疆通信管理局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二)新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帕力旦·艾孜母 新疆通信管理局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 员:梁 刚     新疆电信公司计划建设部总经理

    宋 刚     新疆移动公司计划建设部总经理

    张文基     新疆联通公司网络部总经理

    张海荣     新疆铁塔公司网络部总经理

    姚云涛     新疆通信管理局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干部

(三)工作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新疆电信、新疆移动、新疆联通、新疆铁塔公司,及在我区从事通信建设工程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权责清单,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各企业分析研判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向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组织各企业梳理、汇总通信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制定风险清单,对每个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标准、进行分类,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间,形成通信建设领域安全风险台账,建立风险管控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将各类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全面排查铁塔建设、管道光缆布放敷设等危险性较大的通信建设工程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实施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控,实行闭环管理,对一般安全隐患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四是加大对全区通信行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摸排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基础资料、动态更新数据,制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五是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的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六是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严格落实通信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情况等进行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格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各类通信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

1.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坚持把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企业内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建设单位与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对与各建设单位合作的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对其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进行检查备案。严禁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委托给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规范的单位,做好对参建企业的安全生产延伸管理。

(二)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4.要精准研判通信建设工程重大风险,着力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根据通信建设风险清单,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杜绝和减少事故隐患;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5.采取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做好风险管控。定期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和复查验收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闭环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报告、销号等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

(三)全面清查、摸清底数、精准施策

6.按照《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要求,未按要求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表》的不得进行招标工作。

7.建立“通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承揽我区通信建设工程项目。

(四)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考核工作

8.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相关规定,各企业将培训情况,即培训人数、人员属性、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考核结果等存档备查。

9.为了保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高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从事通信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的人员需通过“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加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保障投入

10.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单独列支,不得作为竞标的竞比条件。

11.在通信建设施工方面,要确保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12.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充分保障各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应对、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13.要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切实保障通信建设工程高风险人员的合法权益。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和表彰奖励等。

(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行业安全秩序

14.专委会办公室将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规范,监督、指导我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按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管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等,通过普查、抽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规提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理意见;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依法行政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

15.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对合作单位的管理责任,完善检查体系,加大对工程建设人员的资格查验、安全生产环节的管控、相关资料的审阅。

四、进度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 (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30日)。要认真分析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状,覆盖全区通信建设点位,开展全面地毯式排查工作,切实把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巩固完善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我局在各企业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各企业交叉式开展普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点督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台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3月21日起)。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强弱项、补短板、找问题、抓整改。要针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分析,完善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要深刻吸取近期重庆、湖南等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吸取近期及岁末年初同期发生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完善责任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有效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我局近期将从各企业抽调通信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各一名,集中办公一周,全面梳理通信行业建设领域风险清单,并完善通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共享机制。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例会制度。在集中攻坚阶段、巩固完善阶段,我局将于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在全面提升阶段,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商、讨论、处理相关事项,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

(四)实施跟踪问效,强化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报送资料需真实有效,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确保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我局将在行业内将予以通报,并上报自治区安委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各企业要对集中攻坚阶段、巩固完善阶段、全面提升阶段的工作成效进行持续巩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人:姚云涛,联系方式:238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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