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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12:3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25号)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信息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从事信息通信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规划、维护、经营、管理、工程建设、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身份和单位性质、岗位职责和结构比例限制,均可自主申报。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方式

(一) 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的报送方式。凡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见附件1)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xjzcsq.com)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申报表内容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具体操作可按“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进行。

(二)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申报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以备复核:

(一)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需提交《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3)一份。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此表为网上申报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单位须在评审表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片的评审表,一式两份,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印制。

(四)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学员可登录“新疆继续教育网站:http://www.xjrsjxjy.com”自行学习,专业科目可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高级研修等项目学习计入学时,学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至9月6日之前(逾期端口将关闭)登录平台进行申报。各单位请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将申报成功者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天鹅湖路501号 ,8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下载打印的评审表须与上报的表格内容一致,申报的纸质材料均须电脑扫描原件后上传网上报送。

(三)申报人员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需要原单位证明确认。

(四)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留“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五)申报人员需参加信息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申报人员考试合格后须参加论文答辩评审,并将答辩论文电子版(请注明姓名-答辨论文)于2024年11月1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七)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请以上人员提交《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附件4)一份。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连续参加上述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获得县级或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奖励,可直接认定现专业的高一级职称。

(八)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对职工和企业的重要性,积极支持、激励员工申报并给予方便,认真做好宣传和评审审核推荐工作。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工作经历、论文、成果、考试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评审资格或已取得的资格,并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联系人: 哈丽达木  0991-2388882       邮箱:1093601514@QQ.com)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2.自治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评审条件).docx

附件2(汇总表).docx

附件3(保证书).docx

附件4(免继续教育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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